欧盟CE认证
电磁兼容指令:2004/108/EC
检测标准:EN55014-1 (EMI) ,EN55014-2 (EMS), EN61000-3-2 (Harmonic),EN61000-3-3 (Flicker )
注:上述的EN 61000-3-2和EN 61000-3-3适用于设备的每相输入电流小于16A, 如大于16A则EN 61000-3-12和EN 61000-3-11适用。
EMI部分
连续骚扰 | 端子电压: | a 电源端子,频率范围:0.15~30MHz;又分为家用电器/类似设备和电动工具两种限值b.负载端子和附加端子 |
骚扰功率: | 频率范围30M~300MHz限值和30M~300MHz频率范围”Margin”限值(此限值是判断是否测辐射骚扰的依据之一) | |
辐射骚扰: | 频率范围30MHz~1GHz; 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可不用测试本项目:a.骚扰功率测量值小于上述的频率范围30M~300MHz限值减去30M~300MHz频率范围”Margin”后的值;b.最大时钟频率小于30MHz。否则需测试本项目。 | |
断续骚扰 | 喀呖声: | 150KHz, 500KHz, 1.4MHz, 30MHz四个频点,上四分位判断 |
谐波电流 | 标准:EN 61000-3-2 | 额定电压范围为AC220~240V的产品需进行此项目测试额定功率75W及以下的产品无限值规定,无需测试 |
电压波动、闪烁 | 标准:EN 61000-3-3 | 额定电压范围为AC220~240V的产品需进行此项目测试;限值要求:短期闪烁值Pst≤1.0长期闪烁值Plt≤0.65在电压变化期间超过3.3%的时间d(t) ≤500ms相对稳态电压变化dc≤3.3%最大相应电压变化dmax 限值分三种:4%, 6%, 7% |
EMS性能判据
性能判据A | 在试验过程中器具应按预期连续运行。当器具按预期使用时,其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不允许低于制造商规定的性能水平(或可容许的性能丧失)。如果制造商未规定最低的性能水平或可容许的性能丧失,则可从产品说明书、文件及用户按预期使用时对器具的合理期望中推断。 |
性能判据B | 试验后器具应按预期继续运行。当器具按预期使用时,其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不允许低于制造商规定的性能水平(或可容许的性能丧失)。在试验过程中,性能下降 是允许的,但不允许实际运行状态或存贮数据有所改变。如果制造商未规定最低的性能水平或可容许的性能丧失,则可从产品说明书、文件及用户按预期使用时对器 具的合理期望中推断。 |
性能判据C | 允许出现暂时的功能丧失,只要这种功能可自行恢复,或者是通过操作控制器或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操作来恢复。 |
美国FCC认证
认证形式:FCCVerification
检测标准:FCC 47CFR Part 15B
检测项目(仅EMI部分):
项目 | 频率范围 |
电源端传导 (CE) | 0.15~30MHz |
空间辐射 (RE) | 30MHz~1GHz |
注: FCC认证,有些家用电器是可以豁免的。
中国CCC认证
检测标准:GB4343.1,GB17625.1
检测项目:
端子电压 | 频率范围:0.15~30MHz |
骚扰功率 | 频率范围30M~300MHz |
辐射骚扰 | 频率范围30MHz~1GHz (仅玩具适用, 跟CE认证不一样) |
喀呖声 | 150K,500K, 1.4M, 30MHz四个频点 |
谐波电流 | 标准:GB17625.1 |
额定电压范围为AC220~240V的产品需进行此项目测试 ;额定功率75W及以下的产品无限值规定,无需测试。 |
澳洲RCM认证
检测标准:AS/NZSCISPR 14.1
检测项目:
端子电压 | 频率范围:0.15~30MHz |
骚扰功率 | 频率范围30M~300MHz |
辐射骚扰 | 频率范围30MHz~1GHz (是否需要测辐射与CE认证相同) |
喀呖声 | 150K,500K, 1.4M, 30MHz四个频点 |
日本PSE认证
日本PSE认证:分菱形和圆形PSE
检测标准:J55014-1
检测项目(仅EMI部分):
端子电压 | 频率范围:0.15~30MHz |
骚扰功率 | 频率范围30M~300MHz |
喀呖声 | 150K,500K, 1.4M, 30MHz四个频点 |
台湾BSMI认证
检测标准:CNS13783-1
检测项目(仅EMI部分):
端子电压 | 频率范围:0.15~30MHz |
骚扰功率 | 频率范围30M~300MHz |
辐射骚扰 | 频率范围30MHz~1GHz (是否需要测辐射与CE认证相同) |
喀呖声 | 150K,500K, 1.4M, 30MHz四个频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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